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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為積極推動新創企業在本市創業,本府特成立臺南中小企業服務團,提供新創公司各項協助與輔導(相關內容可詳閱其網址 http://188.airp.org.tw),並結合轄區內各大學創業育成中心,協助創業團隊進行創業育成工作。另市府為落實招商投資,提升國際競爭力,亦設立招商服務單一窗口(電話:06-2982810)提供企業投資所需之各項協助,包括土地、勞動力、環保、法令、資金等,歡迎有相關問題隨時洽詢。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經濟部於100年度行政院院會提報「智慧電動車產業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擬以示範運行、建構友善的使用環境、提供購車誘因、訂定環保標準及輔導產業發展等5大發展策略,達到推動智慧電動車正式上路及普及化,並帶動智慧電動車產業升級之目的。為提高消費者購車誘因方面,由財政部增(修)訂貨物稅條例後,免徵智慧電動車貨物稅3年,第2階段全面推廣期(103年-105年),將於第1階段2年示範運行屆滿前,全面檢討是否延長免徵智慧電動車貨物稅。除上開中央對電動汽車貨物稅免稅外,地方並無特別補助及獎勵。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工廠屬行政院主計處編印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C大類製造業,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且廠房面積達五十平方公尺以上,電力容量合計達二.二五千瓦以上者,需辦理工廠登記,未達以上標準則得免辦工廠登記,另使用執照中須註明廠房用途,且廠房面積若超過仍須辦理工廠登記。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據石油管理法第19-1條所定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液化石油氣分裝業及零售業所灌裝或銷售之液化石油氣重量,應與桶裝高壓氣體容器標示之灌裝重量相符;灌裝重量或銷售重量與桶裝高壓氣體容器規格不符者,其不足量容許之誤差範圍如下: 一、容器規格為未滿十公斤者,容許誤差範圍為百分之一點五。 二、容器規格為十公斤以上,未滿十五公斤者,容許誤差範圍為一百五十公克。 三、容器規格為十五公斤至五十公斤者,容許誤差範圍為百分之一。 爰此經發局會不定期至分裝業及零售業進行重量查核。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目前台南市政府並無辦理「工商團體及廠商參與國際展覽補助」業務,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有相關補助辦法,貴公司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rade.gov.tw/)或「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管理系統」網站(網址:https://espo.trade.gov.tw/tbjq/login.jsp)查詢。另本府亦有協助輔導產業聯盟申請國際貿易局參展補助,歡迎加入,共同創造產業群聚效益。。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一、申請商業登記請先向經濟發展局工商行政科辦理商業名稱預查,再依「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5條規定,檢附申請書、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權狀及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書等書件提出申請,相關書表可由「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http://www.tainan.gov.tw/economic/)」網頁下載使用。另依「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規定,申請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三百元;申請商業設立登記,每件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千元。 二、關於所詢商業名稱一節,經發局網站「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可供參,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之商業登記查詢中提供「商業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可查詢特取名稱是否已被使用,惟名稱預查仍須依實際提出申請時之審核結果而定。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據商業團體法第12條規定:「同一區域內,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公營或民營商業之公司、行號,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該地區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其兼營兩業以上商業者,應分別加入各該業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勞工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商業登記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然依據經濟部74年10月5日經商43828號函釋示,算命係屬以技藝自力營生,非屬商業行為,無庸申辦商業登記。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原臺南市特定行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之特定行業係包含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電子遊戲場業,未包含按摩業,經營按摩業應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之小規模商業得免登記)。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1.基地台是否合法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變更業務,洽工務局建築管理科。 2.基地台如建築在違章建築上依違章建築法規通報,洽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3.基地台是否合法申請營業登記相關業務,洽經濟發展局商業科。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張貼日期:2019-09-23
- 問題類別:經發
- 修改日期:201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