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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基於志願服務法並未規定志工最低服務時數限制,只要出自熱忱、不以報酬為目的者,都可以擔任志工。對於志工管理的部分,係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單位屬性及需求自行訂定,倘有相關建議可以在您服務單位的聯繫會報或是志工大會中提出,由志工們一起訂定出詳細出勤規範及權利義務。如有任何問題,可來電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06-2991111*8478)。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臺南市遊民輔導辦法先通報警察局查察遊民身分:
1.如有「生命危急或有危急之虞」或有「有自傷傷人的行為」,立即通報119送市立醫院治療。
2.如有乞討行為 ,通報當地派出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3.如造成環境髒亂,通報環保局清潔隊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
4.如通報者要求安置時,說明依目前法令未有任何強制力可強行安置,需尊重當事人意願。並依遊民發現地點通報該場所主管機關(例如學校、圖書館),如有福利需求者轉介社會局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協助。
1.如有「生命危急或有危急之虞」或有「有自傷傷人的行為」,立即通報119送市立醫院治療。
2.如有乞討行為 ,通報當地派出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3.如造成環境髒亂,通報環保局清潔隊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
4.如通報者要求安置時,說明依目前法令未有任何強制力可強行安置,需尊重當事人意願。並依遊民發現地點通報該場所主管機關(例如學校、圖書館),如有福利需求者轉介社會局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協助。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一、申請資格 本市市民在他縣(市)獲得職業,缺乏旅費,無法前往報到者,或行旅本市之他縣(市)民,缺乏旅費無法返鄉者,經評估後得核發鐵路局或國光客運單程換票證1張,以供返鄉或到達目的地。
二、時效限制 本項救助以每半年申請1次為限。
三、洽辦單位 週間上班時段,本市川資救助洽辦單位為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週間夜間及週末假日期間,則請向鐵路局台南車站前北門派出所及各區派出所(原南縣)洽辦。
二、時效限制 本項救助以每半年申請1次為限。
三、洽辦單位 週間上班時段,本市川資救助洽辦單位為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週間夜間及週末假日期間,則請向鐵路局台南車站前北門派出所及各區派出所(原南縣)洽辦。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一、服務對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其必要陪同者。
二、服務項目:提供身障者交通運輸,以就醫為優先,社會參與次之。
三、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由派遣中心出車〉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收班時間抵派遣中心〉。
2.夜間服務時段:週一至週五晚上九時三十分收班時間抵派遣中心。
3.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夜間服務以預約方式為主。
4.國定假日及行政院行政局公告天然災害停班當日,不提供服務。
四、預約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預約說明:
1.乘坐輪椅者:乘車前七日(不含國定假日)至用車當日。
2.非乘坐輪椅者:乘車前五日(不含國定假日)至用車當日。
3.臨時用車者:請來電預約專線洽詢,但車輛提供以該日實際運用狀況為主(以預約用車者為優先)。
五、預約方式:◎電話預約:※溪北(新營、白河、學甲、北門、曾文地區):電話06-6328899,傳真:6357349 ※溪南(曾文溪以南地區,含楠西、玉井、左鎮、大內、山上、南化區及永華地區):電話06-2997220,06-2975678,傳真:2983141
二、服務項目:提供身障者交通運輸,以就醫為優先,社會參與次之。
三、服務時間:
1.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由派遣中心出車〉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收班時間抵派遣中心〉。
2.夜間服務時段:週一至週五晚上九時三十分收班時間抵派遣中心。
3.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夜間服務以預約方式為主。
4.國定假日及行政院行政局公告天然災害停班當日,不提供服務。
四、預約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預約說明:
1.乘坐輪椅者:乘車前七日(不含國定假日)至用車當日。
2.非乘坐輪椅者:乘車前五日(不含國定假日)至用車當日。
3.臨時用車者:請來電預約專線洽詢,但車輛提供以該日實際運用狀況為主(以預約用車者為優先)。
五、預約方式:◎電話預約:※溪北(新營、白河、學甲、北門、曾文地區):電話06-6328899,傳真:6357349 ※溪南(曾文溪以南地區,含楠西、玉井、左鎮、大內、山上、南化區及永華地區):電話06-2997220,06-2975678,傳真:2983141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本市設有失智症日間照顧中心,提供服務有:生活照顧、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交通服務、護理服務、備餐服務等,民眾如有服務需求,請直接撥打中心聯絡電話06-2931232,將有專員為您說明、服務;另,本市提供失智症協助的社福團體有熱蘭遮失智症協會,聯絡電話06-2226016,網址為:http://www.zda.org.tw/ap/index.aspx,民眾欲更進一步了解,可與協會聯絡。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臺南市迄今已成立逾300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結合長期照顧相關福利資源,針對高齡者、弱勢民眾等相關對象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目前每據點均已成立志工隊,適時提供高齡者參與社區之空間及機會,提升高齡者自身生命價值與貢獻己力之動力;亦邀請青少年參與據點志工行列,讓長者能從年輕志工身上得到關心與照顧。同時依據高齡者、弱勢民眾申請之失能狀況,提供居家復健、居家護理、喘息服務、輔具購、租及環境改善、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交通接送服務、老人營養送餐服務、外籍看護申請等適當服務,協助失能老人得到所需之持續性、多元化照顧,並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倘若您想了解更多相關訊息,請參閱「台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長期照顧服務項目」、「台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業務」(http://ltc.tainan.gov.tw/),或電洽06-2931232。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若您已向本府申請擴視機補助卻未實際使用,為了使資源能有效利用,建議捐贈臺南市輔具資源中心,媒合給有需要使用之民眾,輔具資源中心聯絡電話:06-2098938。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2條第1項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必須完成基礎及特殊2項訓練後,方可領冊並登錄服務時數,且在未完成上開2項訓練前之服務時數不得追朔核計;志工每人以一本志願服務紀錄冊為原則,編號終身使用;倘若您已經在社會領域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後再至其他單位擔任志工,可以不用再重複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亦可依據上開原則登錄服務時數,但有關教育訓練則須依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規定辦理。 倘您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洽詢。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倘若身心障礙者實際投保職業保險,依規定,即無法適用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身心障礙者致不能工作之範圍」,故需將身心障礙者視為有工作能力之人口而加以核算身心障礙者戶內總收入。若身心障礙者考慮後決定繼續加保而無法核列本市低收入戶,但擔心日後有因病住院而衍生醫療費用之需求,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臺南市醫療補助之申請。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本府現行規劃的實物銀行係結合社會局及7個家庭福利服務中心、臺南市37區公所、財團法人勵馨基金會台南物資中心成立實物分行,倘若民眾有物資欲捐贈,可就近洽詢居住地之區公所,或洽詢本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
- 問題類別:社會
- 修改日期: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