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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一、目前中央並未針對寵物屍體處理業,訂定相關法規。 二、一般家戶寵物死亡,可請各公所清潔隊代為處理(免費),但會至焚化爐集中火化。 三、或可洽各動物醫院提供相關服務(個別火化、團體火化……),有各種收費標準。 四、為提供便民服務,本市目前已訂定並公布臺南市犬貓及處理收費標準,自103年1月1日起施行(犬貓屍體,15公斤以下每隻收費500元,15公斤以上每隻收費800元)。故未來家戶寵物屍體可送本處動物之家處理。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有關罰單更改行為人部份,因為罰單更改行為人需依標準行政程序辦理,請檢具陳述書(紙本書面)送至環保局辦理,陳述書請於本局通知陳述書表格下空白處填寫即可,並請附上行為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地址,送交本局辦理。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為建構完整電動機車充電站網絡,配合低碳城市政策,目前本市共有284處電動機車充電站,其中259處提供免費充電服務,如有需充電服務,可逕至環保局網站「低碳環保定檢網站-充電何處去」(網址: http://epb3.tainan.gov.tw/air/tnweb/ewhere.asp),即可查詢各行政區之充電站地點及相關資訊,歡迎多加利用。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動物防疫保護處會派員加強稽查,並視稽查情形依法勸導或裁處飼主犬隻疏縱相關規定。 動保法相關規定如下列: 第20條第1項: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有七歲以上人伴同。 第20條第2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二十三公斤以上之大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具攻擊性品種或有攻擊紀錄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除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一.五公尺之鍊繩牽引外,應加戴口罩作為防護措施。)。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1.道路洗街作業之目的為藉由加壓沖水,以適當之噴水角度、噴水量,將道路塵土進行清洗,降低路面塵土量,以避免道路塵土因車輛行駛,而揚起產生污染問題;故環保局針對本市車流量較高路段、較為髒污路段、人口稠密區等重點道路,皆規劃定期執行街道洗、掃作業,期望抑制車行揚塵的產生,減少懸浮微粒污染,改善空氣品質。 2.街道髒污等級會隨污染來源改善或新增,而有所變動,因此本局定期依據街道髒污調查結果,進行街道洗掃頻率調整。經查本路段最近一次普查結果,屬B級(普通)道路,其車流量過高及道路環境較差,本局並依環保署作業手冊規範規劃本路段洗街頻率為每週二次,以提升道路等級。 3.環保局執行道路洗掃作業,以不影響用路人安全為優先,避免對交通或用路人造成影響,並針對天候狀況加強注意,倘若道路洗掃作業車輛對您造成困擾,尚請記錄車號及作業路段後,逕電本府環境保護局06-2605820,將有專人為您處理及回覆。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只要是使用中,且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每年需依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份間(檢驗期限共三個月),主動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另外,環保局為提醒民眾接受機車定期排氣檢驗,每年於機車發照月份前一個月寄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明信片通知單,寄發地址為車輛車籍地址,通知車主應於發照前後一個月進行排氣檢驗,用意為提前通知民眾盡快定檢,以免逾期受到罰鍰。 有關催檢通知寄發地址(亦為車籍地址)若有變更,建議至監理單位變更車籍地址,可變更為您或是家人可收到通知之地址,避免日後因未收到機車定檢相關通知,而逾期受罰之情形。 若有車輛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之過程,已回覆在案;有關二次通知掛號公文係送達至戶籍地址,依行政程序法第73條第1項規定:「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受郵件人員。」及法務部92年7月10日法律字第0920026106號函釋意旨略以:「…不論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是否將文書交付本人,均自交付與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例如大樓管理員)時發生送達效力。」爰此,二次通知書已合法送達在案。另有關提及該車輛已補檢驗完成排氣檢驗事宜,僅屬本件違規成立後之改善行為,尚難據以主張解免違規未依期限檢驗之責任。 為維護本市空氣品質,加強管制高污染車輛,目前於本市主要道路及特定路段(如菜市場、黃昏市場等),針對高污染之二行程機車執行路邊攔檢作業,經檢驗不合格車輛若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則逕行告發處分。103年度截至8月31日止,攔檢二行程機車共2,065輛,其中檢驗合格972輛,檢驗不合格1,093輛,檢驗不合格完成複驗車輛1,759輛,未完成改善車輛將逕行告發處分。 有關臺端建議將攔檢結果公佈一事,後續本局將不定期發佈二行程機車攔檢作業成果之新聞稿,並且公佈於本局網站「低碳環保機車定檢站網」(網址:http://epb3.tainan.gov.tw/air/tnweb/news.html),使民眾瞭解攔檢作業之稽查對象,以展現本局加強攔檢排氣不合格車輛之績效。 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及建議,加速二行程機車淘汰為本市車輛污染管制的重點工作,因此除了前述攔檢措施外,亦持續研擬其它方案加速二行程機車汰換。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本局對於獨居老人、行動不便和特殊狀況之市民皆有到府服務措施,惠請台端向區隊提出申請;如經區隊派員查核符合資格者,區隊則會安排到府收集垃圾之服務期程,請多加利用。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本市資源回收物變賣所得依92年12月1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0920089006號函修正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運用,專款專用於執行廢棄物回收及源頭減量相關業務、購置廢棄物回收與清除相關機具、設備、車輛及其維修、運轉,修護廢棄家具或以廚餘製作培養土等相關工作。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本市於92年初即公告「家戶廚餘」為強制回收資源物,並於92年7月開始進行強制回收,逐步全面回收家戶廚餘,其中熟廚餘大部分送至合格之養豬畜牧場後,經高溫蒸煮後做為養豬飼料,生廚餘除鼓勵家戶自主性堆肥開闢菜園及培育苗木外,其餘收運至安南區城西廚餘堆肥場、新化區堆肥場、南化區堆肥場及東山區堆肥場,經發酵、腐熟等過程製成可供植栽之有機培養土,除城西廚餘堆肥場所生產尚介肥販售外,其他三場所生產有機培養土以資源回收物兌換方式供市民使用,民眾兌換相當踴躍,目前臺南市已有386個社區(里)、13808個家戶參與自主性廚餘堆肥工作,有效把有機廢棄物再利用,減少進焚化廠的垃圾量。 "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
處理情形(答覆內容)
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只要是使用中,且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每年需依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份間(檢驗期限共3個月),主動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另外,環保局為提醒民眾接受機車定期排氣檢驗,每年於機車發照月份前一個月寄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明信片通知單,通知車主於應於發照前後一個月進行排氣檢驗。
- 回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張貼日期:2019-09-25
- 問題類別:環保
- 修改日期:2019-09-25